
本人在前面的博文《快递柜到底方便了谁?行业监管如同虚设!》中曾经提出过一个设想:在快递柜的手机app中,加入收件方预授权的功能,需要使用的就进行授权,不需要使用的就不授权,没有授权的快递员就不能将快递放入快递柜。这样就可以解决快递员不经允许擅自将快递放入快递柜的问题。这样做社会就多了一些和谐、少了一些矛盾,而且合理最大化的利用了快递柜资源,同时也减轻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当时就感叹,这么容易实现的问题在监管部门与快递柜运营商之间的博弈中真的那么难实现吗?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而在丰巢推动收费和减少免费保管期限而引起的全国性的大范围的争议事件中,我一年多前的设想终于成为了现实,丰巢在晃晃舆论和监管部门的双重压力之下,曾经想法最终被推到现实之中,终于实现了!前后仅仅半个月时间,被压力逼进墙角的丰巢最终改口了。
5月15日晚,丰巢发布了声明,致歉并调整服务,免费保管时长由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声明中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完善保障条件,促进快递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沟通协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用户可以在丰巢微信公众号、APP渠道设置同意入柜的快递公司、入柜时间、快递员的沟通方式等。
丰巢在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我当初的设想,甚至在实现的细节方面更加完善。让不得不感叹社会舆论的强大力量。终于让丰巢正视了自己企业的应该承担的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倒逼丰巢背后的隐藏的资本的力量在正视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法规,回归到符合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正确发展轨道上来。一个企业始终要明白,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凌驾于社会公众利益之上。更何况,快递柜服务本身就是带有明确公共属性的公众服务,怎么能由运营企业为所欲为,想怎么改变就怎么改变呢?《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了对快递柜运营企业实行备案制,细致到每开通一组快递柜都要向当地的邮政主管部门备案。而且《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其中这个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重点就是合理两个字,如何判定是否合理不是由运营企业自己界定的,应当由邮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广泛的征求民意之后来做最终的判定。而丰巢一开始的做法是非常缺乏合法合规的严谨态度,只是一味追求企业自身的利益,一度在广泛的社会非议中固执的坚持自己的错误做法。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将压抑许久的快递矛盾问题彻底爆发出来,更加的激烈和广泛。最终国家邮政管理总局约谈了丰巢,在监管部门介入后,终于给丰巢这家被资本的力量驱动下已经脱离了正轨且渐行渐远的企业及时踩了刹车。在国家力量的面前,曾经不顾一切追求利益而不顾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的高傲的资本的力量也终于低头了!
此时此刻,我也在思考!为服务付费是无可厚非的,这点上我是非常赞同的。但是丰巢此前的行为是只为股东和资本负责,不考虑公众利益,打着公共服务的旗号利用垄断地位强行绑架群体利益。在中国,公众利益无小事,丰巢在进入公共服务这个领域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就应该时刻保持这个觉悟。资本的力量想在公共服务的领域里大肆掘金为所欲为,在新自由主义思想泛滥的资本主义国家也许可以,但是在社会主义中国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它找错了地方。企业自主经营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经济利益不能凌驾于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公众利益之上。这一原则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是通行并认同的。
这两天看到一些疑似水军的人在网上和反对丰巢的网民说什么免费的是最贵的是经济学规律。我想问,如果你每天步行的道路要向你收费,你能接受吗?在我看来这是深受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诞生的伪经济学规律。在这次新冠疫情期间,我们的政府向被感染的人民群众提供了免费的检测和治疗,全国的高速公路在疫情期间免费开放,对抗击疫情起到重要的作用和贡献。虽然国家财政付出了巨大的损失,但是与起到的重大作用和贡献,以及挽救的无数生命相比,难道不值得吗?西方国家到时没有像中国这样提供一系列的向公众免费的政策,但是西方国家付出的惨重的代价难道不值得深思吗?在美国,有多少人看不起病,有多少人买不起医疗保险,这些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的,触目惊心啊!
中国国内的已经有很多经济学专家和学者已经开始反思了,中国绝不能被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思想毒害,西方国家已经深受其害了,德国、法国等欧洲大国也已经开始反思了,向公众提供免费的公共服务是现代经济社会不可缺少的,也是国家和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税收来自于民众,用合理的免费的公共服务反哺民众体现的正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现代税法思想。快递柜难道不是带有公共属性的公共服务吗?当然,对于有些社会公共资源完全免费是会造成浪费的,但是设定合理的免费保管时间,像真正有需求且愿意使用快递柜的收件人提供服务和收取服务费,这才是真正的资源最大化利用。而不是与快递公司联手绑架那些不需要快递柜服务的收件人,在未获授权同意的前提下强制使用,这才是最大的浪费和最大侵害收件人的合法权益。丰巢在这件事情上是无法自辩和自证的,因为原来的各大快递公司都是丰巢的股东,虽然后来由于经营问题各大快递公司纷纷离去,但是快递公司在终端派件上追求低成本和高效率,增加快递柜的使用效率是有巨大需求的。所以,丰巢与快递公司们在利益上是有高度一致性的。
其实问题说来说去,最根本的是法律。立法要不断完善,执法要常态化的严格,企业要守法经营。我们的法律法规在面对新生事物面前,存在严重的滞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条文有些存在模糊的不够明确的问题,同时也暴露了很多违法行为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尽快的解决,以适应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作为执法的监管部门在执法和监管方面存在阶段性突击严管随后放松的问题,同时也存在放任的问题。收件人维权还是比较难的,现有的申诉机制只有调解权,没有行政处罚权,对快递企业的威慑力不够。而且对于维权的主要证据-快递的路由信息以快递公司的官网为准,这是非常缺乏法律证据精神和原则。快递公司作为被监管方和被申诉方,而主要证据还是以快递公司控制下的路由信息为准,太可笑了!我本人就亲身经历过某快递公司被我投诉后,修改快递路由信息的情况。很多时候,收件人在申诉证据的收集上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国家难道不能统一建立一个强制所有快递公司使用的快递物流信息查询平台吗?太难了!
当然,我很高兴的看到,在习近平主席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人大已经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方针。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将会走上快车道。相信未来的中国,人民在强大的法律和体制之下,合法权益将会受到更佳有力和全面的保护,人民依法维权的道路也将更佳的通常。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民的监督,企业在强大完善和严格的法律震慑下,依法经营。我憧憬着这样的社会,因为和谐是它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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